导读: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优选21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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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优选21篇)
这应该算是有生以来读的余华的第一本书了吧。
说来也惭愧,作为一个文科生,余华先生的诸多名作只知名字,从未深入拜读,看过《第七天》这部小说,便已经抗拒不了他的作品。
他的文字就像苍凉深沉的海水瞬息就能将我淹没,然而在经历了生命的窒息之后,又觉得自己获得了心智的重生,借着作者的笔锋再度轮回,品味着一个又一个苦辣酸辛五味杂陈的生命历程,他的作品在快餐式的文学创作中,实属罕见。
看过很多热门IP改编成电视剧或者电影,对于《第七天》,刚读的时候就会有种特别的遗憾,这样充满矛盾的情节如果想要搬上荧幕,广电大佬们肯定会对此火冒三丈,费劲全力的阻止它的面世。毕竟,余华所讲述的世俗规则,对普通人来说,是义愤填膺 ,对于为官为商者,却是无地自容。
生命的尽头是什么?
我想余华应该是厌恶这个社会的,所以他才会觉得死去才是生活的开始,可能原本我们所谓的活着才是真正的死亡,而死亡才是纯净的活着。
余华把死去的灵魂的人性描绘的无比善良美好,好像每个灵魂在他们的空间里是没有仇恨和纷争的,这也许是对的,毕竟人心原本都是善良的。
小说主人公杨飞不幸去世之后,并没有去往安息之地,而是飘荡在若隐若现的虚幻世界中,他将自己过往四十一年的的人生浓缩成了七天,以旁观者的角度去回顾与之相关的人和事,重现自己的人生轨迹。
生死也就像片叶子,出生到坠落,朴实无华,却总有一个根让你有生之年都附着在那,亲情,或爱情。
小说一开始在我脑中的画面是天空飘扬着雪花,中间混杂着滴落的雨水,周围清冷孤寂甚至还渗着白惨惨的迷雾。杨飞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孤零零的游荡,任凭回忆席卷而来。
然而在故事的最后,那画面变得越来越明亮温柔,就像一个饱满的生命终于可以解脱,去往一个没有痛苦的地方……
在小说中,他死后的第一天,本该去殡仪馆烧了自己,然而殡仪馆不是他命定的终点,连死对他来说都是一种奢侈,世上更无人为他买一块安息的墓地。贵宾区的魂可以住海景墓,普通区的魂且能往山间水边安息,而他,注定只能漂泊。
他死后的第二天,本该与他永远深爱的女人在死亡的时空里永远相爱,然而这个为了一己私欲的女人拥有属于自己的墓地,他们活着无法相守,死后仍然无法相守。正如女子活着时投入他人怀抱时对他的承诺:我仍然爱你,而他轻轻回复的却是我永远都在爱你……
他死后的第三天,重温了与养父的快乐时光,养父的胸膛是他最温柔的摇篮。这个年轻的男人最终还是为了他付出了一生的时光甚至放弃了爱情和婚姻……
他死后的第四天,邂逅了那个与男友沦为鼠族的洗头妹,在浮华城市的地下,他们像老鼠一样生存。这对恋人曾共许一生,然而严酷的生活给不了他们斑斓的爱情,一个洗头仔一个洗头妹,不是互相勉励助力彼此的事业,而是在无穷无尽的争吵中维系着爱情的温度直至死亡。
他死后的第五天,遇到了一对生前的死仇死后的挚友,他们一个是暴力执法的警察,一个是被警察踢碎睾丸的卖淫者,也许唯有死亡才能化解仇恨令众生平等,两人终究泯断恩仇,在这个平等之地上过着形影不离的生活。在这个平等之地上,他还见到了自小哺育他的妈妈,因为医院随意丢弃死婴的丑闻让她成了一个游魂,在这个平等之地,她成了二十七个死婴的母亲……
他死后的第六天,又一个亡魂捎来了鼠妹爱人的讯息,那个聪明勤奋想凭借自己的双手在大城市为鼠妹撑起一个温馨的家的男人,卖掉一颗肾为他心爱的女人买墓地。再没有怨恨的鼠妹终于可以穿着众亡魂为她织就的婚纱去那个没有新郎的家安息了……
他死后的第七天,终于在殡仪馆见到了他早已化为枯骨的父亲。死亡也无法割断这浓烈的亲情。他最后对父亲说:我会常来看你。然后便去了那众生平等的终极净土:死无葬身之地。
这七天里,他还遇到了许许多多的魂,看透了光怪陆离的事,社会不公阶级分化权钱交易情色勾当。
有人说这本书的色调太冷太灰暗,我却从中读到了光明。就像书中描绘的那样: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明从暗起,净自秽生,愿这世界充满光明,不要让死亡成为众生平等的惟一净土,生而平等,死亦平等……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我用差不多与上部相同的时间读完了下部,因为余华在下部里,省略了很多细节的刻画,更多的是在平平的叙说整个时代的故事,几乎是一目十行了。余华用黑色幽默的写作方式再现了这个时代的荒谬古怪滑稽和丑陋的现实世界,他所描写的现实恰是我眼中的,所以我感激他道出了我想说的话。
哦!所谓亿万富翁就是这样发家的,余华用李光头这样一个人因为捡垃圾发家真是妙极了!这个社会的财富是过剩的,不停的生产,商品过剩,就是这个商业科技高速发达的社会,有些人没有饭吃,有些人为了孩子的学费要去卖血,有些人却富得钱对他的意义只是一个数字。富足的人们把完好的商品扔进垃圾箱,而穷人的孩子还要忍受寒冷和饥饿。这就是现实世界。真实存在的现实世界,只是在余华的笔下放大了,爱情铜臭化了,红灯区普及化了,美女都一个样了,单纯的女子变成虚荣的追逐富贵的荡妇,金钱决定着一切,人们像苍蝇追逐腐尸一样扑向金钱,种.种的种.种让曾经坚不可摧的兄弟情谊千疮百孔,爱情何尝不是?
评论说《兄弟》的社会意义胜过了文学意义,我很赞同,而这正是我尊敬余华的主要原因,一个作家若是没有引导社会道德的使命感不可能是一个好作家,好作家不会脱离社会埋头写作,好作家所应作的事就是洞穿这个社会的千疮百孔,引导人们更清楚地去看,去感知,我们都是迷茫迷失的一代。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__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余华是我颇为喜欢的一个作家,他的创作风格很独特,既有鲁迅似的深邃辛辣,又有钱钟书似的幽默。最早接触到他的作品是高中时看根据他的小说《活着》改编的电视剧《福贵》,后来上大学第一次买小说,就买了一本他的小说集,集中收入了他的代表作《十八岁出门旅行》《在细雨中呼喊》《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兄弟》等小说。
距离他创作出长篇小说《兄弟》后的七年,他精心酝酿出了《第七天》这部在“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震撼人心的小说。有人说:余华把七年的光阴浓缩为七天来度过,未免也太短暂了!但我个人觉得独具匠心的艺术家总能在短时间的表演中给读者和观众带来一生的思考和触动。
今天下午我大块朵颐的读完了《第七天》,觉得它与之前的作品风格迥然不同,以至于有些评论者认为它很荒.唐,并认为它 是余华出道以来最差小说。“更有”毒舌“称此为小说中的《富春山居图》 。别人怎么想,我不管,我个人理解是余华创作出了现实主义的巨作《活着》这部代表他人生高峰的小说后,他一直希望突破自己,找到另一种适合自己的创作方式,而 《第七天》无疑就是一个新的尝试。它 借助《旧约·创世记》开篇的方式,讲述一个人死后七天的经历。这个人没有墓地,无法安息,在生与死的边境线上游荡,然后来到一个名叫死无葬身之地的地方,那里聚集了很多没有墓地的死者……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的理解是人生是孤独的,死后也是孤独的,但死后当孤独与孤独相遇,大家围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而且人人平等时,那便是永生!
《第七天》是一部充满哲理的小说,同时也是生活在此在世界芸芸众生的图像。余华以其精湛的艺术构思和驾驭陌生化语言的能力将近十年来中国所面临的社会问题浓缩在这篇小说中,极像一个冷静而又客观的旁观者在揭示问题、分析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他写的故事不再是遥远的平行空间里发生的故事 ,而是直面生活,如拆迁、墓地涨价、女强人的孤独与爱情、 死婴、卖肾、iPhone4s、理发店 洗头工凄美的爱情 、 火灾、车祸 , 枉死的 袖管上戴着黑纱 的老人。仿佛我们置身于一个绝望的境地,生是无望,死后也无望,以致作者 思绪里突然出现 了这样 念头,“我怎么觉得死后反而是永生。”它超越了鲁迅在 绝望的同时 不 放弃希望,在绝望中,反抗绝望 并升华为希望的诗句 “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 ”。这种虚妄,它贯穿于小说的始终,成为小说的主线,唯有死亡才能够消解它。同时也比唐代诗人陈子昂“念天地之悠悠,独创然而泪下”的诗句更独孤的绝唱!比莎士比亚“生存还是毁灭”更具有震撼力的表达 。也即是我读出的“ 在绝望的荒.唐中反升华,在死亡的永恒中得永生”的主题!
而这个主题,恰恰说明了余华随着人生阅历的增加,随着思考深度的递增,也像其他的作家一样趋向于宗教的怀抱,他的宗教就是他的作品所提出的解决方案,也即它心中的天堂,那里—— 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 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它的名字却叫“死无葬身之地”!而这个地方只有死后才能抵达,多么荒诞,但荒诞的背后是血淋淋的现实。
《第七天》的出版,让我再一次见证了余华作为一个资深作家所具有的创作潜力,他总是与底层老百姓同呼吸,共命运 ,艺术化的展现普通老百姓的生活和表达出他们的心声,这也许这 就是他创造力的源泉!
在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可谓是几千年来才一出的奇人,他曾这样评价过文坛的巨子:“李白,一个文坛上的流星,再刹那之间壮观惊人的闪耀之后,而自行燃烧消灭,正与雪莱,拜伦相似。杜甫则酷似弥尔顿,既是虔敬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学富而文工,以古朴之笔墨,写丰厚之情思。苏东坡则始终富有青春活力。”“苏东坡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
纵观苏轼的一生,在才华毕露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却只有他独自品尝。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一生都在和大文豪,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至于王安石的变法究竟是对是错,我们暂且不管,但要和当朝的得宠人物,位高权重的宰相相逆而行,用一颗博大的心斗那种善于剪除异己,心胸狭窄的小人,在封建的宋朝,也许真的是需要一番勇气的。类比苏子由——苏东坡的同胞亲弟,在才华上,可能不及苏轼的十分之一,更或是百分之一。但是他一生平平安安,妥妥当当,官职也扶摇直上,最终也能够安享晚年。说道底,在于苏轼面对,面对错误,有敢于提出,敢于批评的态度。也许是富贵荣华,安宠荣辱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一己的私欲,这是十分卑微的事情,他的人生,他的奋斗目标是定位在百姓生上的,他的双眼,更多关注的是他们的愉悦或是疾苦。只要他认为变法脱离了实际,与救百姓于水火发生了抵触,他就要反对到底,甚至于在他管辖的州府里,这些所谓的强国措施他概不搭理。
作者曾经也这样描述过:“一个高明的政客必然要精通一条艺术手法:那就是要多说话,但内容必须空洞。”这很好理解,如果你的存在不会对那些带头人物有所威胁,那你就不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高明的官员永远不说出什么,但只要否认。高明的官员必须深有休养,长于说‘无可奉告’‘阁下听说,诚然不错!’这样便大有前途了。第二条,他必须讨好朋友。第三条,当特别提防开罪他人。守口如瓶,低声而斯文,使人高兴的窃窃私语,早晚会积劳成疾,因公殉职。”作者说这就是朋党之争时政治之中的规则。显然,苏轼已一一犯规了,但这并不是他不明白这些“秘诀”,实是因为他的本性就是如此,他的本性就是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更何况这些本性是值得歌颂的。苏轼就是要做到说话做事都要对得起天地良心。当朝云产下一个男婴之时,苏轼也曾写到:“惟愿我儿愚且鲁,无灾无难到公卿。”也许他知道,这许许多多的灾祸,全是由于他的才智。但我想,这更是因为他本性中的明辨是非,实事求是到死都未曾泯灭呀!
虽然苏轼的人生道路上有许多的泥泞,可从他的诗篇,他的文章,以及他的生活见闻中能够发现,他的人生态度是乐观,是积极向上的。即使是双足深陷的时候,他依旧能唱着小调,邀上三五个知心的朋友,享受生活的美好。他为妓女提诗,他和和尚趣谈,他为百姓求雨,他四处游历。苏东坡的诗词良篇里,他即能写出赤壁赋这样恢弘的文章,也能写出“天涯何处无芳草”这样富有深远意义的诗句。
拿林语堂做结时的话说:“苏东坡已死,他的名字只是一个记忆。但是他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心灵的喜悦,是他那思想的快乐,这才是万古不朽的。”用我自己的话说就是:苏东坡已去,其浩然之正气,必当永存。
“弱小的人才习惯嘲讽与否定,内心强大的人,从不吝啬赞美与鼓励。”
不是你们告诉我们,应该用辩证的思想去看每一件事情,不能永远以形而上学的角度去看待世界。
那不能有不同的声音出现么?
只要否定你的观点,我们就是弱小的人?
刚刚还说着更年轻的身体容得下更多元的价值观,瞬间就打脸。
可能我们容得下,但有些人容不下吧。
在寒假的时候别人推荐我读一本书,开始还没怎么在意,读了以后就渐渐喜欢上这本书了。这本书带给我的震撼很大。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杰出作品。讲述了一位前途无量的青年水手,遭人陷害,含冤入狱。在监狱里呆了十四年后,他经人指点,找到了一笔财宝,成了亿万富翁。他自称基督山伯爵,对有恩与他的人涌泉相报,对那些迫害他的人进行报复。
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不得不佩服主人公的忍耐力。中国有一句俗话:“君子报中国有一句俗话:”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想小说的主人公也是这么认为的。他能在跟不共戴天的仇人谈笑风生,忍耐力是远非一般人能比的。
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直到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括在这五个字内‘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小说的主人公爱德蒙·唐泰斯在最艰苦的时刻,也是靠着这个信念支撑过去的。爱德蒙知道自己是被冤枉的,他一直等待检察官出现,判定他无罪。然而他所等待的人并没有出现,他所期盼的事也没有发生,他开始失望了,甚至有了自杀的念头。对远方等待他的未婚妻的思念,成了他支撑他活下去的希望。
”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凝聚着大仲马智慧的小说中学到的两个词。我也很崇拜基督山伯爵,在逆境中并没有自暴自弃。有失望,但他很快找到了他活下去的信念。我觉得他的这种精神值得我学习。我也希望我能像我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我的人生目标。
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
今天,我无聊透了,不知道干什么,走着走着,我的眼不经意地斜视桌子上一本书——《简·爱》。可能是表妹忘了拿了,开头我看了一点,不知道怎么了,我有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
读到了一半我才知道:简爱是一个人,她背负着自然与社会给她的一切不幸;开始了她的人生:她没有了双亲,没有钱财她是一个很可怜的女生,但她有着坚强的个性。我想到这,觉得自己也应变得坚强自信。
是的,我们就应该这样不屈服,看他虽然没有钱财,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坚强的个性。所以我才会深深的被打动。读完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富是没有用的,如果你没有一颗坚定的心,你是不会快乐的。自己的命运要靠自己主宰,不能让别人把我们的命运变成悲剧。
不管怎样,我坚信:富,没有用!穷,没关系!
今天,我学习了季羡林爷爷的《怀念母亲》这篇课文。这篇课文以回忆的形式,介绍了作者对两位母亲—亲身母亲和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亲身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我读完这篇课文,想起了自己和妈妈。
记得有一次,下着大雨,我忘记了带雨伞,别的同学都被自己的爸爸妈妈接走了,我知道妈妈生病了,爸爸出差了,他们两个不能来接我,便开始像大雨中跑去。突然,一个黑影在我眼前出现,我仔细一看,原来是妈妈,我三步并成两步跑向妈妈。
回到家,我看见妈妈的衣服都湿透了,眼泪情不自禁的往下流。
记得还有一次,我骑自行车不小心摔伤了,我的脚由于摔得太严重了,几个月都不可以走路,妈妈更是细心的照顾我。我每天上学都要妈妈背着我,我读六年级在5楼,妈妈更是背我爬了多少步楼梯。
我知道,天下的母亲是伟大的,我们应该想季羡林爷爷那样好好学习他哪种对母亲的爱。
“母”“亲”两字何为其意也?“母”为已母也;“亲”为与自己有血液关系并对自己有不一般的感情的人也。但“母亲”并不是一方面的母亲,比如“祖国母亲”。
读了《怀念母亲》这篇课文,我的感触很深:我何时能理解生我的母亲对我的良苦用心呢?又何时能清楚那些漂泊在外的海外学子对祖国的思念呢?惭愧!惭愧!
《怀念母亲》这篇文章以回忆的形式,表达了作者对两位母亲——一位是亲生母亲,一位是祖国母亲“同样崇高的敬意和同样真挚的爱慕”,充分体现了作者对亲生的母亲永久的悔恨,对祖国母亲不变的爱意。
读完这篇文章,我便想起了我那母亲。我的母亲对我的那份“爱”,但那种“爱”我又能理解几分?说来惭愧,我小时候体弱多病,如果没有母亲,我能像现在这样健健康康的成长?人言“父爱如山,母爱如海”,母亲对我的爱就像海一样宽广,我又能如何回报?正如“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一样,我能给我的母亲什么?物质上的并不是母亲真正想要的,她想得到的只是一点点心灵上的安慰啊!难道我们连这点也不能满足母亲吗?不知道母亲几时离去,到那时我不知又会如何伤痛!
假如我离开了我的祖国母亲,我又会怎样伤痛?这点,我现在无论如何也体会不到。像“钱学森”是多么想回到祖国母亲的怀抱啊!历经了千辛万苦才回到了自己的祖国。
这两个母亲,我对她们没有回报任何好处,这样又怎能让自己的心,得到安慰呢?
今天我读晚了小说《封神演义》,有很多感慨。
封神演义说的是商朝的最后一个君主纣王,他残暴凶狠,在妖妃妲己的挑唆下日夜歌舞,杀害忠良,终于内乱四起,民不聊生。姜子牙顺应天意,在众神的帮助下,辅佐周武王打败纣王,消灭商朝建立周朝的故事。
他作恶多端,令人发指,他的残暴行径使他的内朝外官心灰意冷,人心离散。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时代在不断的改变和发展,商朝因为纣王而灭亡,我们应该像武王一样,善待人民,做一个心地善良的人。
最近我读了一本曹文轩写的书,名字叫做《埋在雪下的小屋》。书中讲述了两个小故事。 我觉得第一个故事中的麻子爷爷十分冷漠,因为他很少和别人说话,经常好几天都不出门。村里的孩子们总是对麻子爷爷养的独角牛很感兴趣,都想骑一骑。但真的有孩子这么干了,却被他狠狠地摔倒在地上。孩子们都很害怕他。但当我看到很多孩子在洪水泛滥的季节落了水,而麻子爷爷却带着他的独角牛去救他们。后来麻子爷爷因为太累了而离开了人世。这让我觉得他并不是一个冷漠的人,冷漠是我们对他的误解和偏见。麻子爷爷一生救活了十一条小小的生命,他在为整个村庄做贡献,我觉得他很伟大。
在第二个故事中,大野、林娃、森森、雪丫四个小伙伴在山上玩耍的时候遇到了雪崩,他们被迫躲进了一个小木屋,可小木屋也被厚厚的积雪压得严严实实。一开始,他们十分害怕,没有别的办法,只能焦急地等待救援,都渐渐地绝望了。但从第二天起,大野开始一遍遍鼓励其他人:我们一定能成功!加油!雪丫开始念一篇篇优美的散文来鼓励其他人,连生病的森森也坚持着去用手挖雪,最后靠着林娃的大拳头把雪给击碎了。我看到这里很激动,觉得绝望的他们到最后却没有放弃,积极地与冰雪搏斗。我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也该向他们学习,只有坚持了才会有希望。
在看这本书的时候我发现里面省略号十分常见,看完书后我也学会了。这让我觉得这本书不仅内容精彩,还教会了我使用省略号,真是本好书!
这是一本举世闻名的故事书。如果说《这篇土著人地是神圣的》是环保类方面最动人心弦的演讲,那么《橡树上的逃亡》就是环保类方面最动人心弦的书!
这本书讲一棵大橡树上生活着一群树人,他们的身高不到一厘米。故事讲的树人中的托比一家因为受到了外世指责而被流放,继尔被捕,只有托比逃了出来,于是他就开始了大逃亡。他先遇到了旧时的伙伴尼尔,经他的帮助摆脱了追兵,又回到了爱丽莎身边,秘密策划营救家人。计划开始了,一切都很顺利,可是在最后关头失败了。于是托比认为爱丽莎背叛了他,爸妈全死了,托比想自杀,可是他遇到了光人,跟他生活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大树有人下来并告诉他,大树已经被坏蛋乔·密西破坏的破烂不堪,而爱丽莎即将成为暴君布鲁的新娘。于是,托比逃回大树,找到并杀死了乔·密西,大树重获新生!
这是一本让人激情澎湃的书。在读过书之后,同时也意识到这个地球不就像大杩一样吗?被我们人类整得快奄奄一息了。是啊,汽车排放的尾气、工厂排出的废水废气、被肆意砍伐的森林、植被被破坏的草原、被滥杀的野生动物、被污染的海洋……我们生活的环境越来越糟糕,濒危动物越来越多,估计再这样发展下去,《20xx》就真变成事实了啊!
我们快醒来过来吧,看看我们这个地球,没有了她我们还能生存吗?还能找到其他星球移居吗?不可能,所以,让我们爱护这个星球,让恐龙的悲剧不发生在我们身上。让地球真正成为鲜花与人类的美好家园吧!
珠穆朗玛峰简称珠峰,又意译作圣母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尼泊尔交界的喜马拉雅山脉之上,终年积雪。是亚洲和世界第一高峰。
然而在1960年5月25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30分,年轻的登山队员——运动健将王富洲,刘连满,屈银华和一级运动员贡布四人,向着珠穆朗玛顶峰的380米高度做着最后的冲击。
可他们在离死亡之神很近的时候,却不曾忘记自己的同伴,刘连满不正是这样的写照吗?
他们是英雄,中国的英雄,他们完成了人类历史上从北路攀上世界最高峰的创举。让人意想不到的依然是刘连满,在那样缺氧的环境中,没有用氧气筒,却以坚强的意志和对胜利的铁一样的信心,战胜了死神,顽强的活了下来,并与三位胜利归来的战友会合了,虽然他并没有登上珠穆朗玛顶峰,但他的精神却是可贵的。
然而,究竟是什么使得他们成功的呢?原来是强烈的集体主义观念和崇高的献身精神,难道在我们的生活中不缺少吗?
就例如说,20xx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虽然已经过去了2年了,虽然我不在汶川,然而我也深深的体会到地震给我们带来的……虽不即汶川的地震大,可我却忘不了那一次。可话又说回来,当初,如果那些被告废墟掩埋的人们,都像文中的一样,那么又有多少人有了生的机遇呢?那些警察,武警官兵们都是英雄,他们在自己危险的时候,仍要继续救其他的人,难道他们的精神不可贵吗?
其实英雄随处可见,但是具有如此之佳的气节却是很少的!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他们不畏艰难,团结互助的精神吧!
● 经营的基本元素有四个:顾客价值、合理成本、有效规模、具有人性关怀的赢利。每个人都可以掌握这四个根本的要素,并且可以培养自己沿着这四个要素做出选择和判断的基本思维习惯。所以对于战略、营销、产品、价值链、服务、品牌本质的认识,都是基于对这四个基本元素的理解。
● 没有人愿意花更多的时间来思考:员工的创造力如何被发挥出来,如何提供员工成长的平台,如何保证优秀的人在一线最接近顾客的地方。如果不能够注重利用和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力,公司最有效的创造性资产就被浪费了,而接触顾客最多、创造价值最多的正是一线的员工,企业只要把一线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力与所有的顾客连接在一起,就会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需要明白只有优秀的人在一线,企业才能够获得最直接、最快速的优势。
● 当人们离开赛场的时候,不再记得价格不菲的门票,而享受的愉悦久久萦绕于心,这就是NBA无法抵挡的魅力。
● 乔布斯能够:一,预测业界趋势;二,大胆使用最先进的技术;三,打造崭新的商业模式;四,凝聚一流人才;五,憧憬用户尚不自觉的需求;六,永不停歇的自我超越;七,设计每个细节都近乎完美的产品;八,口若悬河地说服用户情不自禁爱他的产品。
● 在人们传颂乔布斯人生哲学的时候,我们要在内心里理解和认同这些观点:人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领袖与跟风者的区别就在于创新;人这一辈子没法做太多的事情,所以每一件事情都要做的精彩绝伦;成就一番伟业的唯一途径就是热爱自己的事业;不要把时间浪费在重复他人的生活上。
● 企业组织对环境的适应能力,对变化的适应能力,对战略的适应能力,是保证企业不断延长生命周期的核心要素,企业这些适应能力的强弱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长期发展,所有这些面对变化的适应能力都是由员工的能力转化而来,所以说员工是适应这一能力的真实来源。
● 衡量一个企业最重要的标准是其预见和投资明天机会的能力,是其优先于顾客需求变化而做出改变的能力。
● 正是每一次对于环境变化的深刻理解,才使得那些领先的公司始终保持着领先位置。所以具有战略的企业一定是一个和环境能够互动的企业,它们会了解到环境的变化,会以变化作为战略的依据和选择的前提,它们知道应该选择做什么和选择不做什么,它们更能够引领变化并利用变化。
● 除了供应链管理之外,沃尔玛最令大家敬佩的是现场管理。百货卖场的现场管理是非常琐碎和繁杂的,但是也正是现场决定了公司的运行效果和成本能力,沃尔玛深知这一点。因此在现场管理中它们没有任何懈怠,无论是每一个员工的效率,还是服务的质量,以及货架和顾客购买路线的设计,都是按照顾客的思维习惯安排的,同时更关注合理的人员设计和销售面积的设计,几乎是现场的每一个管理细节都有很详尽的分析和安排。
● 随着技术升级和消费群体的日益成熟,主要的竞争方式有了根本性的变化,竞争不再是价格和服务的简单竞争,也不再是渠道和促销资源的简单组合,而是要在市场调研、用户研究、用户互动、用户细分、营销策略、技术储备、产品研发、品牌渗透等领域展开竞争。
● 《愤怒的小鸟》不仅仅是一款游戏产品,更是今天人们全新的生活方式以及生活体验,通过这款游戏巧妙地融入了人们的时尚生活方式,并从产品文化进一步提升到品牌内涵的积累和品牌文化的形成,进而推动了其相关的服饰、影视等周边产品的拓展与热销,这正是文化营销的真实魅力:通过深刻把握和理解消费者的心理需求,将其内心深处的情感、人生体验和感受,或者是所追求、所向往的生活方式,通过生活化的产品或者服务形态来表现出来,同时赋予品牌特定的内涵和象征意义,在消费者内心产生共鸣,引发消费者的信任,从而实现价值的创造与传递。
● 星巴克的咖啡严格来说是饮料,人们前往星巴克的真正理由是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可以享受的时间,因为人们渴望属于自己。换句话说,独立才是消费者要的东西,咖啡和咖啡厅不过是为人们提供一个场地和陪衬工具而已。
● 大脑在什么情况下最有创造力?心理学家的研究证明,当人用心的时候,大脑的创造力最强。于是,服务员都能像自己一样用心就变成了张勇的基本经营理念。
● 服务来自于每一个顾客的体验的认识,来自对于每一个顾客价值的理解,能够站在顾客的角度来看待问题,同时又能够超越顾客的想象,给顾客带来惊喜,这样的服务不是单纯的承诺,而是创造性的承诺,是用心和创意带给顾客超值的体验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我刚开始看的时候觉得一点意思也没有,曾经产生过放弃的念头,但最后还是坚持看下去了,而且越看越觉得有意思,其中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现在看完了,很庆幸当时没有放弃,否则我将会错过一本很好的书,嘿嘿!
故事情节概要
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在海格的帮助下,神秘的来到了他姨父姨母家,从此开始了在他姨父姨母家艰难的生活。姨夫和姨母对他非常不友好,经常对他大吼大叫,因为他犯了一点点错误就一直被关在楼梯下的碗橱里,他姨夫和姨母还有一个儿子叫达力,达利是一个心眼非常坏的孩子,经常对瘦弱的哈利拳打脚踢,他们总是让哈利吃剩饭菜,穿达力的旧衣服,生活过的很悲惨。
就这样十年过去了,哈利不知道受了多少苦,住在姨夫姨母家的他从来没有过过生日。可是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只猫头鹰送来了一封信:信中让他去一个神奇地方——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 去上学,从此哈利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开学了,哈利来到魔法学校,学校里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神奇的魔法:大礼堂的天花板上闪烁着耀眼的星星,白色的幽灵在学生们的头顶上飘荡,宽大的餐桌上凭空出现了美味佳肴,会说话的肖像需要学生说出口令才能通行…… 这里的一切让哈利波特都感到特别的新奇和高兴,但最让他高兴的还是,他在这里认识两个好朋友—— 罗恩和赫敏。
哈利在魔法学校开始学习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他还得到了一件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眼中消失的隐形衣,这让他可以想去哪里就能去哪里。
上面这一切神奇的魔法,都是因为一块神秘的“魔法石”,并和那个杀害了哈利父母的凶手,一个叫‘ 伏地魔' 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快乐的生活……
感受
通过读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坚强勇敢又聪明机智的哈利:他不怕困难,勇于吃苦,从不向坏人低头,他坚信只要坚持不懈的努力,就一定能战胜强大的敌人;他学习勤奋认真,遇到不会的问题,就会虚心向老师和同学们请教,从来不不懂装懂;他心胸宽广,不斤斤计较,与同学和朋友和睦相处;他心底善良,乐于助人,当朋友们遇到困难时,他都会无私的伸出援助之手……
我以后也要像哈利那样,做一个不怕吃苦、坚强勇敢、努力学习、乐于助人的好学生,嘻嘻!
读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篇文章,其中“若天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知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让我很受感动。其实人生就是这样,一个人要想成就大业,必须先让自己经受挫折,接受磨难,使自己增长才干,才能战胜困难,到达成功。所以挫折是人获了成功的重要条件。
穿越历史的长廊,有多少伟人在挫折的历练下登上闪耀的巅峰。公元前99年,司马迁正潜心写作《史记》时,却因为替李陵辨护,遭到汉武帝惨无人道的腐刑。这对他来说不能不是一次极大的人生摧残和耻辱。在逆境中他想到了死,但更多的是想到不能轻生,因为他的宏愿还未实现,伟业还未完成,他从先人在逆境中奋起而有所作为的事迹中得到启发,在狱中,忍辱负重,磨砺心志;出狱后,勤奋耕耘,终于写了《史记》。挫折对有的人来说是一笔财富,《周易》是周文王在坐牢时写的,《春秋》是孔子在仕途上失意后作的,屈原被流放时写了《离骚》,但他们都成了伟人。伟人之所以被称为伟人,正因为他们有着“千磨万击还坚韧,任尔东南西北风”的精神,经过挫折,他们变得坚强,经过挫折,他们变得沉着,经过挫折,他们创造了历史的辉煌。
而有些人,他们有着非常好的先天条件,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辉煌,这是为什么呢?因人他们缺少挫折。例如:三国时的刘备可算是一代英豪,一生东征南讨,从织席为生到蜀汉称帝,可他儿子刘裨却是个昏庸荒淫的无能之辈,连诸葛亮这样的能人都扶不起来。北宋名臣寇准,他的子孙依靠祖上的功德,不能自立,家道败落,沦为庶民。正因为他们从小就拥有良好的先天条件,没有经历磨难,没有才干,才使自己沉沦。可见磨炼对人多么重要啊!
一个人要想有成就,就必须接受磨炼,暂时的顺利将会是人生路上最大的潜在障碍。
整本书可以说是马奇家四姐妹和男孩劳里的成长历程。在这个过程中,他们都更懂得了身边的亲情、友情、情,更理智地对待它们。乔是一个假小,喜欢创作、写诗,她喜欢劳里,但这是纯真的友情,她想让梅格嫁给劳里,后来又想让艾美、贝思嫁给他,乔认为他们很般配,最后劳里向她吐露意时,她才发现,挡在中间的是自己,应该尽快把自己处理掉。于是她选择了逃避,而待她成长起来了,懂得并渴望情时,却永远失去了劳里;贝思最宁静,默默为大家做事,为了帮助别人,染上了猩红热,乃至付出生命,她的一生都在为别人着想,深受家人戴,面对她的死,所有人都伤心欲绝。我想,即使是一个最自私的人,也会为之痛惜;梅格为家负担,外出作家教,虽然她喜欢追求高贵虚荣,但最后,她放弃了马奇婶婶的遗产,嫁给了清贫的布鲁克先生,过着苦中带甜的幸福生活。艾美想作淑女,追求艺术,但一直喜欢和假小乔吵吵闹闹。后来,她去了世界各国学习,扶弱助贫,变得成熟稳重了,最后,和劳里建立了情。
暑假期间,我从图书馆借到了夏洛蒂的代表作——《简爱》,一回到家,我便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简爱由丑小鸭逐渐蜕变成白天鹅的过程。简爱从小就是一名孤儿,被舅舅收养。舅舅很疼爱她,可惜早早去世了。舅母却认为她是个累赘,动不动对她打骂不休,表哥表姐也对她冷眼相待,在这座房子里,她受尽了侮辱与折磨。
后来她到一所慈善学校学习,这所学校要受到挨打,罚站,剪头发等凌辱,伙食十分恶劣,生活环境及其不卫生。感冒不能及时治疗,注定了一大半会受训传染,斑疹夺取了许多孩子的命,简在这样一所学校里,亲眼目睹了一切,她仇恨这个学校,尤其仇恨这个学校的创始人布洛赫斯特先生,他是一个伪君子,这所学校根本是人间地狱,可简爱并没有丧失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在这样的学校里成绩拔尖,成为了一名家庭教师。在第一份工作的过程中,她找到了属于自己的爱情:简遇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虽然罗切斯特比简年纪大,人长得也不漂亮,但他们的思想却有许多共鸣之处,简自然地爱上了他。简并不在意罗切斯特的万贯家财和名利地位,她要的只是一份真实情感,一份友好坦率。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使她得到了期盼已久的爱情,如愿以偿地摆脱了以前黑暗的生活。
简爱传奇般的一生深深震撼了我,面对残酷的生活环境,她没有向命运屈服,而是坚定不移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面对不公平的待遇,她没有逆来顺受,而是不屈不挠地去争取尊严……当遭受表哥莫名地打骂时,她作出了反抗,坚定扞卫自己的尊严。在那个年代,家庭教师因为薪水微薄而被普遍认为是低贱的工作,可简爱并没有感到自卑,认为自己与他人是平等的,仍充满自信地对待世界的一切。
对简爱,我有的是欣赏和赞美。她追求独立的人格,追求男女之间精神的平等。虽经历不幸却热爱生活,并把爱带给每个需要她的人。为了自己的爱的信念,平等的真实纯粹的爱,甚至毅然放弃渴望以久的唾手可得的爱情,并最终也自己的爱人实现了精神上的平等。
简爱的一生,虽然平凡但不平庸。在我心中,简爱是充满智慧、自信与不屈精神的象征。她的生命,有如彗星的闪亮和美丽。
从老师讲了周总理的故事,我便回家找到《一夜的工作》这本书,津津有味看了起来。
读完了这篇故事后,我觉得我们中国人应该为有这样的好总理而感到骄傲。按理来说,其他国家的总理,哪一个不是住着最豪华的房子,吃着的饭菜,穿着衣服,过着人上人的生活。其实,周总理也可以这样做,但他没有,他要把钱攒下来捐给孤儿院,伸出援助这手帮助有困难的人。他始终坚持做好每一件事。周总理的一生就是这样一个人,一心为民,将个人利益置之度外。
当我读到“花生米并不多,可以数得清颗数,好像并没有因为多一个人而增加分量”这句话时,我突然觉得心里特别不舒服。那一夜,是因为作者去了,花生米才多了一点,但跟没增加一样。可想而知,作者不去时,周总理的夜宵一定少到了不能再少的地步。这表现了周总理平时生活的简朴。如果当时我在周总理身边,我就会对他说:“周总理,您歇歇吧!您工作了一夜,该合合眼睛,休息一下。如果您累倒了,那我们新中国的大事谁来管呢?我们又要到哪儿去找您这样的好总理呢?”
周总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处处都想着人民群众,为我们的新中国而劳累。我们要向周总理学习,成为对祖国有用的人,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作出自己的贡献。
大家应该知道中国的曹文轩吧,我最喜欢他写的名叫《大王书》这本书了,如果大家不知道的话你们一定要去买呀!因为这本书写得太好了。我对里面的茫和柯还有那本神奇的大王书的特别的感慨,特别是茫,接下来我就给大家说一说他们。
茫虽然只是一个小孩,但他却是千万名将士的领导人,看到这里我非常的感慨,没想到茫有这么的厉害。他带着自己的军队与从地狱里逃出来恶魔的首领熄一直顽强的抵抗。有几次还差点把自己军队的将军全部给杀了。读到这里我觉得茫既是一个勇敢顽强的的少年又是一个冲动的将领。
然后我要讲的是柯,可的身后总是跟着一只大黄狗,而且柯总是在茫遇到困难的时候在他的旁边替他一起想办法,注:柯可是从大王书里走出来的的人物。读完这段话我觉得柯这个人心眼挺好的。
接下来我给大家介绍的就是大王书了,这本大王书是在熄把全世界的书拉到一起烧掉的时候从一堆书里面飞出来的这本书具有神奇的魔法,它会飞,会自动翻页,特别是在茫和柯实在是想不出来办法的时候他就会显现出一种图画这样茫和柯就可以从书里面找到熄军的办法了。
这是我读了《大王书》以后的感想。这里面各个人物都有黑暗和光明的一面,我们不也难怪改制看他们的善良和丑恶的一面,这就是我读大王书后的感想。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余华第七天读后感(优选21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作文录「Zwlu.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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