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妞妞》读书心得体会(优选24篇) 《妞妞》读书心得体会 篇1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周国平 读过周国平的... 如果觉得还不错,就继续查看以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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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妞妞》读书心得体会(优选24篇)
有一千条理由让你早走,只有一条理由把你挽留,这条理由胜过那一千条理由,它就是我对你的爱。——周国平
读过周国平的《妞妞—一个父亲的札记》,泪如雨下。这不是一本书,而是一个父亲用感情的一砖一瓦垒筑起来的一座坟!
周国平是一个哲学家,更是一个父亲,一个爱他的孩子胜过一切哲学的父亲,甚至只要他的孩子活着,随便什么哲学死去都好。
可老天从来是这样,他妒忌幸福的人,他总是把一切本来完美无缺的东西弄的残缺不全,然后告诉你,看!这就是人生!命运在妞妞(周国平的孩子)还没出世之前就开始觊觎她,一环紧扣一环,一步步把孩子推向深渊。先是雨儿(周国平妻子)的表妹把流感传染给了怀孕五个月的她;然后一个四川女孩打来不合时宜的电话,敏感的雨儿因此赌气坚决要打地铺,结果发烧的更厉害;然后急诊的时候又遇到一个蛮横麻木的女医生因而延误了治疗;最罪大恶极的是那个医学博士,把雨儿拉去照X光,而且是两次!在这一系列事故中,哪怕其中任何一个环节断了,孩子都可能不会患先天性眼底肿瘤这种绝症。
我不知道,周国平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掏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象不象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在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爸爸”,爸爸也轻声应答,宛若耳语和游丝,在苍茫人世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生离死别更让人黯然消魂的啊……
妞妞死去之后,周国平说:“你在时,我抱你不够,因而觉得时间太少,你走了,我的怀里空了,突然发现时间毫无用处,我不知道拿那么多时间做什么,也许时间只有一个用处,它会帮助我——是帮助我一天天向你走近。”别人都说妞妞解脱了,然而这其实是荒谬的,凭什么别的孩子可以在阳光下追逐,而妞妞却必须解脱呢?作为父母,他们的下半辈子,终将活在这种荒谬中,他们寻找任何一个可能很寻常的契机,不自觉的假设——如果妞妞不死,她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戴上红领巾了,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羞涩的读着隔壁班男孩的信,也可以象别人的孩子那样成为神圣的母亲……
事实上,我们从来不怕得不到任何即使我们很想得到的东西,我们怕的是失去我们曾经得到过的东西。为什么失恋会是那么痛苦的事,很多人或许认为在于抛弃的痛苦,其实最重要的不在这里,而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那段曾经彼此呵护过的感情就这样悄无声息失去了。任何感情都是这样,倾注过,付出过,爱过,不求回报,只想用生命微弱的力量握紧它。可我们活着的世界,总是有一些力量,在它面前,爱,眼泪,显得软弱和无助!
别人的孩子,以后还会是情人,妻子,母亲……而妞妞,她只是一个女儿——永恒的女儿!
周国平告诉了我们一个平凡而复杂的真理:婴儿是天然的哲学家。婴儿的第一声啼哭,是不带一丝悲伤的,婴儿不会厌烦这个世界,他们对一切都很好奇。作者在传达自己的欢乐时,也传达出一丝愁苦——妞妞终究会死亡。但是,只要是生命降生,都是应该高兴的。不管它存在多久,都会为父母带来欢乐。
什么是孩子?孩子是世界上最纯洁的生灵,是父母爱情的产物,是一个家庭的核心。作者告诉我们:一个人不亲自体验一下创造新生命的神秘,实在没有资格谈永恒。世界上一切有关玩乐的事情,都是孩子带我们去玩的。孩子最能感知大自然。孩子能圆满父母的生命。
面对灾难,无论有多悲伤,也不能当着受难者哭。对于周国平夫妇来说,像感冒呀、发烧呀都是喜剧。谁也不会想到,一个刚刚出生的婴儿,却离死神这么近。周国平夫妇一定绝望地哭过:一个上天赐予他们的宝贝,却要慢慢地消失,消失在这个尘世当中。但是,她现在还活着,既然活着,生活就要继续。这一份贵重的亲情,也许是划破绝望的利刃吧。
苦难是又两面性的,命运也是。苦难能激发人求生的本能,但也能使人放弃对生的希望。命运使人认识生命,也使人厌恶生命。最重要的,是我们对苦难和命运的态度。它们在本质上时不会改变的。改变它们的是我们的心态。苦难不容易打倒乐观者,容易打倒悲观者,让我们充分认识苦难,做一个乐观的人吧!
在八个月前的妞妞,她的世界是灰暗、死寂的,但是当她学会说话以后,她的世界逐渐明亮起来,词语能使人认识这个世界。就像一阵清风,吹散了迷雾,使世界不再模糊。难怪会有人说:“人类的自由是从说话开始的。”语言让所有人看到了光亮。
读完这章,我不得不为妞妞的悲惨命运而叹息了。作者把希望寄托于奇迹。他们拜访了那么多气功师、名医,都说能治好,只有作者知道,这样的机率为零,妞妞一定会死去。作者在写这一章时,又流了多少泪水呢?我想,把希望寄托于奇迹的人,受的伤害也最深吧。
没有人能抗拒死亡。可是,你又能否相信,一个不到两岁的孩子承受了中年人都不敢想象的痛苦之后,又要独自面对老年人也惧怕的死亡。作者的焦虑和悲伤完全不起作用,你还是走了。可是他们多想妞妞,想得要发疯了。好像只要再给一点,妞妞就会回来一样。
人的诞生和死亡是最正常的。人们对于诞生感到欣喜,又害怕最后的死亡。于是,他们相出了许多宗教信仰,来解释诞生和死亡。其实,在这些人心中,有的不是神或鬼,而是自己对死亡的理解。所以,有神论者比无神论者更容易快乐。
读了这章,我对“父母之爱”有了一个新的理解。在孩子出生以前,父母都希望生一个美丽】健康的孩子。在孩子出生以后,无论孩子有什么样的缺陷,父母一定都会倍加疼爱。可是,对于周国平夫妇来说,拥有一个健康的孩子是多么遥不可及的梦想。如果是我,我肯定早就崩溃了,但是,他们坚持下来了,相比之下,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珍惜生命呢?
我不得不佩服周国平夫妇了。在这个天大的灾难面前,他们并没有倒下,而是勇敢地面对。每一个人都会遇到厄运和不幸。最可怕的不是它产生的后果,而是我们对它的态度。一个人在遇到厄运时,如果自暴自弃,就一定会有可怕的结局;但是如果努力反抗,不被它打倒,那么也许情况会好转。也许我们不恩能够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改变命运。
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而那失足之处并非是一个无底洞,可能是一个普通的石块、失足的地方不会立一个标牌,让你避开它,越不显眼的陷阱越危险,在不经意间你可能已经失足,最终酿成悲剧。比如妞妞,她在出生前就注定要患绝症,因为她的父母经常吵架,还有庸医拉着她的母亲去照X光,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错,连起来就成了大错。只有处处小心,才能避开这些错误。
光,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光曾是妞妞快乐的源泉,妞妞曾经有眼睛,也拥有光,可是,随着病情的恶化,她渐渐地失去了光。世界上有很多贪婪的人,他们可能因失去一枚闪闪发光的金币而捶胸顿足。他们怎么能和妞妞相比呢?妞妞不在乎一枚金币,她只想要光。这是穷人都享有的权利。所以,比起妞妞,我们应该知足了。
人生往往有两条路,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路的尽头在哪,后果是什么。有一种选择叫顺其自然,就是永远被动选择。后果可能是好的,但大多是坏的。在一个困境面前,有许多人顺其自然,但最后都落入深渊。只有那些果断选择的人才能看见一丝希望。
看了这章后,我的心不禁抽动起来。作者在写这章的时候,心里一定在痛哭,可怜的妞妞!在临死之前还兴致勃勃地玩着玩具,看到这些,他的父母是多么伤心啊!妞妞习惯了忍,她相信爸爸一定会就她。对于妞妞来说,爸爸是一个无用而又必要的谎言。
当一个新生命呱呱落地时,父母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我们在父母的呵护下茁壮成长。父母含辛茹苦地把你养育大,你却从此脱离了父母的约束,飞向自由的天空,翱翔在这美丽的天空中,我不禁要问:你有没有忘了你的父母?”幸福的家庭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是各有不同的。周国平先生的《妞妞》可以说是感动了无数人的心。妞妞,一个漂亮的女孩,黑色的头发,又大又黑的眼睛炯炯有神。可就这样一个可爱、无辜的女孩被可怕的病魔纠缠上了,她患上了绝症,是治疗还是放弃,这让这一对父母陷入深渊,最终他们还是选择了放弃,让妞妞受少一些的痛苦。当医生用冰冷的仪器从妞妞手中抽出鲜艳的血时,当妞妞的哭声回荡在医院的走廊时,妞妞的父母的心里像是有把尖利的刀在肆无忌惮的划着,这种痛苦我们可想而知,我们体会到的更多的是父母对孩子的爱。
父母的爱达到包容天地,我们则是天地中最重要的。最终妞妞还是在父母的保护下安静的走了,我能体会到周国平夫妇的无比痛心。从这本书中,我读懂了许多道理。有一个故事叫做乌鸦反哺,有一份亲情叫做羊羔跪母,更有一份感动叫做孝敬父母。
父母把一生的精力都放在你身上,这足以让你无条件的回报父母,我读了这本书后,更能感觉到一个父亲对女儿的浓浓爱意。父母的爱比大山还坚固,默默无闻的在后背支撑着你;父母的爱比万家灯火还要明亮,悄悄照亮你前进的道路;父母的爱比天空还要大,只是为了保护你,让你不受到伤害。这又更足以让你无条件回报父母。其实生活中还有许多许多理由等着你去发现。现在就让我们从滴水之恩回报父母的涌泉相爱。
看了周国平的《妞妞》,感触很深。妞妞一出世就患了绝症,只活到了一岁半,作者非常真切地记录了他在那段日子的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而又知道妞妞很快会离世的绝望,妞妞离世时的悲伤。在书中作者还表达了他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
《妞妞》一书没有那种呼天抢地的大悲大痛,它是娓娓道来,不渲染,不溢美,它的苦与笑都是直击人心的,它对生命的尊重和爱让人肃然起敬。这不仅是一本不幸的父亲悼念他早夭爱女的书,更是一本颂扬生命,也缅怀和反省生命的书。文中写到的妞妞成长的细节尤其让我感动,从妞妞学会的每一个发音、每一个字、词、每一个动作等细节我仿佛看到了自己的成长的过程,也仿佛看到了以后我有自己的孩子时的情景。文中另外的一个细节也让我感触挺大,原以为一起经历过苦难,作者和他妻子的感情会更加深厚,没想到他们竟然离婚了。作者在文中也说“有人统计,丧子夫妇的离婚率高于百分之五十。苦难未必是纽带,有时反而是毒药和障碍。所谓共同受难其实是表面的,各人所感受的内在的痛苦都是独特的,不但不能分担,而且难以传达。期望对方分担,落空了,期望就会转变为怨恨。”这个结论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以前听得多的是可以共患难不能共富贵,患难见真情之类的说法,我认为经历过患难应该更懂得珍惜才对。
每个孩子都有疼爱自己的父母,有一个快乐的童年,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但在《妞妞》里面的主人公小妞妞却只活到了一岁半。妞妞的妈妈怀孕后生下了她,小妞妞的到来让这个家庭的每个人都很高兴,小妞妞也像正常孩子一样成长着。但好景不长,在妞妞满月后的一天,妈妈抱着妞妞在灯光下游玩,忽然她发现妞妞的左眼在灯光一定角度的照射下,瞳孔会呈透明样,如猫眼一闪。后来妞妞去检查,医生说她得了眼底肿瘤,最多活不过一岁半,做手术会有很大的风险,这给了妞妞家人一个沉重的打击。妞妞的爸爸妈妈在经受许多折磨后,决定宁愿让妞妞开心地死去,也不愿让她痛苦的活。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没有导演编排,也没有演员演绎。无论是谁,读了这本书,都会为妞妞的不幸而伤心,我也是曾为了妞妞这个昙花一现的小生命潸然泪下。但是,这已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了。在书中,我最喜爱的一段话是:“你的黑眼睛那么亮,那么爱看爱笑。可是,死神偏偏在其中筑巢,从那里向周围编结灰黄色的毒网。是呀,像妞妞这样可爱,活泼的孩子,上天非但不眷顾她,反而给了她的家人重重一击。这让我想到了我平常的生活,每天回家,妈妈在火边做着香喷喷的饭菜,爸爸在沙发上看报纸,我则和小妹妹在旁边玩闹。这让我感到我的生活多么幸福啊!
我想对所有人说:最重要的幸福就在你们自己身边,那就是平凡的亲情。一定要珍惜身边的亲人,朋友。如果你现在不珍惜,那么,当他们离开你时,你就会无比后悔了。
在语文课上,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对周国平的真实着作《妞妞》产生了浓厚的兴趣。随之就读起了这本书,这是一本记载妞妞的苦难和父亲的无奈。
首先从主人公妞妞说起,这个昙花一现的小生命,刚生下来就被查出身患绝症,在父母的陪伴下,度过了短暂而又幸福的人生。从她身上我们看到了对生活的热爱和憧憬,但她还没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明亮的世界,在她短暂的一年里,只在自己乌黑的小世界里寻找方向,这种感受相信我们是无法体会的,她让我们有敬又哀。我想这就是命运的不公吧,原本在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应该每天过着无忧无滤、快乐精彩的童年。而不是独自一人承担病魔的折磨和病痛,每天都生活在黑暗世界里,老天爷你为什么这么的不公啊,我深深地为妞妞打抱不平,可是这样也于事不补啊!并不能为她减少痛楚。可我们打心眼儿里敬佩你,在我们心里你是最坚强乐观、懂事可爱的小妞妞,我们永远都记得你。但对于父亲,我感到十分悲痛,在女儿患病期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一天天消瘦,一天天被病魔吞噬,自己却帮不上什么忙。尽管她有时被病魔折磨地睡不着觉,常常半夜疼痛地哇哇大哭,那种感觉真是心如刀割,想让女儿去做手术,又害怕更早的失去她,毕竟手术成功的几率很少。在这里我终于深深地体会到什么是无奈,尤其是对亲情,在这里我只能对您说一声节哀顺便,您真的很伟大。
当翻到末页时,我此时此刻的心情再也无法用任何词汇形容,我只能说命运就是如此,并不是人人都能掌握。
那一批,似乎买了几本与孩子有关的本,其中一本便是《妞妞》,不过丫头强调这不是小说,的确算是传记吧。因为就像丫头所说,小说是杜撰的,而传记是真实的,没有改编的痕迹。
《妞妞》这本书一直是挺畅销的,评价比较高。对于周国平的书,是第一次看,他是一个哲学家,自然文字多少带有哲理。有一些生涩,只能带过不看吧?或者就直接看故事部分,这本书读得比较慢,不能一下子就阅读完毕,感觉很是难受,一边看一边想着与这个父亲共鸣,多好的妞妞啊,多乖的小孩呀~可是老天就不能改变现实,该发生的始终会发生。谁都无法改变现状。真的很惨忍的结果,尽管会知道这样的结果,我还是忍着将它看完。妞妞会说话,会用自己的思维来表述她的想法,她是如此善良,她爱她周围的人,她关心周围的人。尽管她只有这么小。
编辑推荐
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本书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以及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
内容简介
一个父亲守着他注定要夭折的孩子,这种场景虽异乎寻常,却令人心碎地发生了。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世界上是存在绝望这种东西的!妞妞出生后不久就被诊断患有绝症,带着这绝症极可爱也极可怜地度过了短促的一岁半时间。在这本书中,周国平写下了女儿妞妞的可爱和可怜,他和妻子在死亡阴影笼罩下抚育女儿的爱哀交加的心境,在摇篮旁兼墓畔的思考。对于作者夫妇来说,妞妞的故事是他们生命中最美丽也最悲惨的故事,一岁半的妞妞,摇着她的小手,轻经地叹了一口气,停止了呼吸,离开了这个世界。至情至性的周国平却用他的笔留住了和妞妞相处了五百六十二个日日夜夜,留下了满纸的冷峻与温柔。
从古至今,读书一直都让生活充满乐趣。读书可以丰富人的情感;读书可以让人们了解知识;读书可以让我们走向成功。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这句话出自清代哲学家朱熹的《观书有感》。这句话告诉我们读书可以净化人的心灵。朱熹能成为出名的哲学家,不就是因为他读书多吗?换句话说,读书,使人们走向成功。
我永远觉得读书是我这一生最大的乐趣。
这句话,出自冰心奶奶的文章《忆读书》。这篇文章是冰心奶奶90岁时写出的,包含了她这90多年来对读书的感悟。她觉得读书是她这一生最大的乐趣。而文章最后,她送给我们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
这便是这一家子,爱书如命的一家子。
这是出自外国文学家的《爱书如命的一家子》里的一句话。经梳理整篇文章之后,发现这一家子都因为读书而忘了自己在干什么。爷爷因为读书而把烟灰当成咖啡喝了,妈妈因为读书又把温度计当成锅铲炒饭,而就连猫因为看书都能把电插头当成了老鼠洞。
人间的书是读不完的。就拿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来说吧。小时候,苏轼很喜欢读书,但他把家中的书读完之后,便觉得自己已经读遍人间书,识遍天下字。于是,他就在自己家门前贴对联,上面写着识遍天下字,读遍人间书。他们邻居家的老爷爷觉得他这样自大长大必成祸害,于是拿出一本写满生僻字的书,去苏轼家请教,苏轼被难住以后,便把对联改成了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
在听了这么多事之后,你也一定会有所感触吧。在我短短这几年的读书生涯中,我渐渐地悟出了一个道理:读书,让生活更美好!
我们为何要读书?
儿时,我用仅会的一点拼音,读那些带注音的故事书,在美丽的童话里,我知道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开始学习作文后,我读那些范文精选,学着用动情的语言去讲述生活,用华丽的词藻去描绘世界;升入高中,为了迎接一次次的考试,我读名家名篇,背美文佳作。
进入大学,在宁静的图书馆里,在林立的书架中,我有些目眩了。该看些什么?我需要些什么?我究竟喜欢些什么?不知道。好像航船上的舵手,失去罗盘,茫然不知所措。
在任何人眼里,中文系的学生都应该是“读书破万卷”。近到中国的鲁迅、郭沫若、茅盾,远至外国的卢梭、高尔基、托尔斯泰;且不说中国的古典四大名著,就连《红与黑》、《战争与和平》也要严熟于心。但很可惜,这些书我一本也没曾读过。虽然曾试图补上这欠下的功课,但我失败了。原因很简单,兴趣与目标是最好的老师,我找不到充足的理由,去说服自己坚持。似乎再也没有动因,让我去啃鲁迅杂文中坚硬的语句;再也没有动因,让我去欣赏冰心笔下那美轮美奂的“爱”的世界。
中国的传统思想是学以致用。重在“实用”。我总免不了问自己,为什么要读那些书。因为它们是名著?因为我是一名中文系的学生?还是因为中国的教育传统?我不知道。如果这个问题有答案,韩寒也不会放弃数学而出书。他眼中,高等数学的无用,就好比我眼中退出时代潮流的名著的无用。
英国的伯特兰罗素说过,读书有两种动机,一种是从中获得乐趣,另一种则是可以向人夸耀。如果不感兴趣,而仅仅因为自己是中文系学生,借读书向人夸耀,那恐怕真有点虚菪、有点可悲了吧。
当然,我不排斥、更不反对读书。鲁迅笔下的孔乙己、阿Q,对任何时代、任何人都有警醒作用。我只是不提倡现在的学生仍墨守陈规、日复一日、做着书本的奴隶。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自公司开展读书会活动以来,在工作之余我在公司QQ群和论坛里蹭读了不少好书,唯《乔布斯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不是他在这个行业如何伟大如何不可复制,因为这些都将会是历史,不可超越的,而是他言传身教给我们的在工作之外也要重视亲情,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膜拜的。
在书中我了解到乔布斯十分注重亲情,在离开苹果以后,他在家庭中是既一个好父亲、好哥哥同时也是个好儿子。乔布斯在05年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时说:“死亡简直就是生命中最好的发明,它能够促成生命的变化。”他说,死亡的好处在于,能够使你避免将生命浪费在他人的选择中。
从书中我了解到在他生命的最终几周,他最担心的就是那些依靠他的人:苹果员工、他的四个孩子和他的妻子。忙碌的人们,停停匆忙的脚步,去关心一下自我的至亲和朋友们吧!十分感激公司能给我这个来荆州工作的机会,让我承接起这边的THINK服务站及YUM的部分工作,虽然工作十分的忙碌和辛苦,但在这种情景下,我还是把老婆和刚过一岁的女儿接到了荆州,我想尽到一个丈夫异常是一个父亲的职责。
即使是压力很大,但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激励,每一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可是看到老婆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和女儿可爱的笑脸,所有的疲惫辛劳和烦恼立刻就烟消云散了,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小飞侠彼得潘是一个勇敢、善良、顽皮、永远长不大、别人一赞美就得意忘形的一个小男孩子,而且,他还会飞。
在一天晚上,小飞侠彼得潘为了找到自己的影子和小精灵叮当铃闯入了温迪的一家。
温迪被吵醒了。
小飞侠彼得说明了原因以后,找到了影子,温迪帮他把影子按在彼得的身上。
这一次,彼得决定要带着温迪和她的两个弟弟,约翰和迈克尔去彼得的家乡——永无岛(在路上必须要飞)。“可我们不会飞呀!”“哦,我把这件事给忘了!”彼得说,“你们必须洒上小精灵的光粉!”洒上了光粉之后,他们慢长的旅程开始了……
永无岛有一个特点,白天,那里生机勃勃,小精灵多睡了一小时,野兽们照料着自己心爱的孩子,印第安人大吃大喝了六天六夜,海盗和丢失的孩子相遇时,仅仅咬着大拇指互相观望。但是,黑夜来临时,岛上的各个角落都有可能隐藏着危险。
永无岛上还有一些海盗。
温迪,约翰、迈克尔和彼得在永无岛幸福地生活着。温迪还当了六个孩子的妈妈。
有一天,彼得突然发现温迪、约翰、迈克尔和孩子们不见了,原来,是被海盗抓走了。
最后,彼得以他的聪明才智上了海盗船。
孩子们各个英勇战斗杀死了好几个海盗。
最后,只剩下最最厉害的胡克了,彼得和他来了一场生死决斗,彼得和孩子们以最终的实力,打败了胡克,也打死了所有的海盗。
战后的第二天,温迪、约翰、迈克尔依依不舍地离开了美丽的永无岛,还有勇敢的小飞侠彼得潘。
温迪一家团聚了。
这一本书告诉我:只有会生存的人,才有资格活在这世上。
用了半个月时间,我总算看完了维多利亚.希斯若普的长篇小说《岛》。似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样尽兴的去阅读一本书,但这本书的介绍和评价深深牵引着我去走进那个浮华年代的不详之地——斯皮纳龙格小岛。
多年来,阿丽克西斯发现母亲总是过分守护着自己的过去,不仅掩埋了自己的根,还把上面的土踩得结结实实。阿丽克西斯决定打开母亲尘封的过去,她来到爱琴海的布拉卡,登上一座叫斯皮纳龙格的荒凉小岛。这是一处禁地,一处令巴拉卡、爱琴海,甚至整个欧洲都谈虎色变的禁地,更是母亲的禁地——麻风病隔离区。禁地打开,一曲令欧洲
潸然泪下的生死悲欢也徐徐打开......
故事的主人公阿丽克西斯的祖辈伊莲娜是一位备受孩子喜爱的老师,在她被确诊为麻风病之后,连同他的一个学生一同被人们无情地送到了斯皮纳龙格小岛。岛上的一切并没有打垮伊莲娜的意志,虽然病魔一天天吞噬着她的生命,但她仍然热爱着孩子们,热爱着她的教育事业,这为荒凉的小岛带来了希望。而岛的对岸,她的爱人和两个女儿每天面对着海那边的斯皮纳龙格小岛无比痛苦和悲伤。渐渐地两个女儿长大了,大女儿贪婪,爱慕虚荣,毫无孝心,在嫁入豪门后贪图富贵,极力掩埋着自己母亲的身份,小女儿在谈婚论嫁的时候又被查出麻风病的征兆,为此她不得不带着嫁衣搬到她母亲曾经住过的小岛。故事发展到这里,让原本有了希望的伊莲娜家族再次掉进了万丈深渊。所幸的是坚强的小女儿遗传了母亲的坚韧性格,不放弃,努力将自己的所学——药草疗法试验于麻风病,最终小有收获,在她的协调帮助下,两位致力于研究麻风病的医生也不断改进医术,在医治麻风病的过程中也有了不小的贡献。最后,通过集体的努力,整个斯皮纳龙格小岛的病人有的治愈回到家乡,有的虽没有治愈,也离开了小岛,并安排在布拉卡的医院内,终于和正常的人们生活在了同一个地方。
在合上书本的时候我再回想故事,作者写这本小说最精彩之处莫过于跌宕起伏的情节,读者跟随作者一起体验了希望之后的失望,但在读者情绪低落为故事主人公伤心的时候,作者笔锋一转,从某些小细节处又让我们看到了希望,这样反复的情节延伸,使得故事情节更丰富,故事中的主人公性格更是鲜明。
开卷有益,这是我对自己读书多年来的最深、最明了的体会。
从古人的“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到今人的“书籍是人类灵魂进步的阶梯”,无不看出读书的良好作用。读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阅读中蕴含着重要的内涵。阅读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思接千载、出入六朝,与大家巨擘攀谈、泰斗耆宿交流、巨人英雄对话、向导领袖请教。他们高屋建瓴的奇妙哲思,波澜壮阔的人生轨迹,气势恢宏的豪迈事业,感染你、引导你站在高山之巅,开阔你包容万物的胸襟,培养你崇高人格的大度、大气。在这样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书到用时方恨少”的感觉会经常出现在每个人的身上。于是人人都想读书,把活到老学到老作为至理名言,可是在读书的过程中,许多人只体会到读书的无比之苦,我却更多地感悟到读书的无限之乐。我不是把读书当成一种任务,而是把读书当成一种心灵之旅,当成一种和古之先贤、智者名士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交流的过程,当成一种消除疲惫,洗去烦恼的精神生化的过程。
书藉是人类知识的结晶,是社会进步的阶梯,是精神的生活盛宴,是强盛民族、进步社会、健康人生须臾不 可或缺的巨大支撑。
“眼前直下三千字,胸中全无一点尘。”书藉记录着人类的真善美和假恶丑,让你在美丑的世界中行走,使你从正面和反面教材中受到启迪。如浴清纯之水中,自觉洗掉各种心理灰尘,培育真善美的情操。
书藉是人类的知识宝藏。它存储着政治理论、历史、哲学、文学、管理学、社会学、经济学、儒学、道学等包罗万象的人类智慧。时代的飞速发展,使我们每个人面临着“本领恐慌”的危机,只有涉猎书藉宝藏,才能在各种难题和挑战面前获得解难题和取胜的锦囊妙计,从而使我们产生办每件事、思考每一个问题,都有大师在前面引路的感觉,创新思维脱颖而出。
书,是良师,更是益友。
鉴天读书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作用力和感召力,采用正确的读书方法,则是能否发挥以上“三力”作用的十分重要的前提。
一是要读书首先是选书。虽说是开卷有益,但是时间有限,所以必须有选择的读书,把有限的时间放在好的,适合的书籍上。在选书上,不看庸俗无聊,不求高深专业,但要切实有用;不过于专一,而追求广博,读书如交友,只是呆在一个小圈子里,很容易自我封闭,自我限制,所以要广交朋友,经史子集,古今中外,各种书都要尽可能涉猎一二。二是随时备书,“见缝插针”。没有大片的时间可用来读书,只能是把片刻的闲暇时间利用起来。有时间就拿出来翻上两页,享受一下。就算是一本大部头的书籍,只要发挥愚公移山的精神,日积月累,持之以恒,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轻松搞定;三是有计划,虽说读书的时间少,但是,不能找借口,不能放任,每天必须要挤出一段时间读书,我把这个称之为:每天多走一点路,意思是在每天要停下来休息的地方,要再坚持一下,多看一会儿书,在多走一点路。四是要用脑读书,多做批注,常写心得体会。用眼读书,获得一种简单的快乐,用心读书,赢得一片安宁,一种丰润,用脑读书,在思考中完成和作者的对话,那么收获的除了快乐,安宁,更是一种洗礼和升华的过程。子曰:学而不思则惘,思而不学则殆。读书学习和独立思考必须结合起来,才能收到最优化的效果。五是读书以致用。有人说,现代人读书很功利。我倒是觉得,读书是不能过于功利,那样读书读不好,读不深,读不出快乐。但是读书也要有目的性,那就是读书必然是直接或间接为了我们工作,生活服务的,这就是读书的目的性。读书是要用的。读书不能像是在沙漠中下注水,浇灌了很多,但是长不出娇艳的玫瑰。读书可以死读,但千万不能读死,所以读书应该是要结合自己有选择的读,有目的的读。让书成为我们的良师益友,成为我们工作生活中前进的阶梯。
大家都在读书,但是,每个人读书的方法、感受和收获是不一样的。我在读书中就有许多的体会和收获。
收获开心快乐。一是简单直接的快乐,一段快意恩仇的故事,一个精采绝伦的比喻,一个构思精妙,哑然失笑的结尾……这些都会让我怡然自乐,欣然发笑。二是读书让心灵安宁,抛开烦恼的快乐。这时候读书已经深入其中,忘记身边的种种事情,溶入到书的世界里。这时候读书,因为书的世界不同,会有激情如火,也会有沉静似水,也会有百般无奈,感慨叹气。这种在书的世界中畅游,与书的内容同呼吸,共命运的感觉就是读书的第二层快乐。三是独立思考,对话交流的快乐。这时候读书不是读了,而是和好友知己聚在一起,或茶香四溢,或青梅煮酒,或踏雪寻梅……总之是在契合两欢的氛围下的对话、交流、碰撞、引申。四是读书有用。这种快乐就不在读书之中了,而是在读书之后的一种反馈。这是在生活和工作中能够“书到用时不恨少”,能够信手拈来,娓娓道来,能够自信大方,举止得体。这样,快乐自然而来了。
修身养性,怡悦身心,几乎是众多读书人对读书作用的一致性的评价。许多人把读书弄墨说成是附庸风雅,这句含有贬义的话却道出了一个事实,读书对一个人的修养,气质有很大的塑造力,这种塑造是润物无声,潜移默化的,但又是实实在在,明显改观的,古代不就有“士别三日,刮目相看”的典故吗。总之,腑有诗书气自华,经常读书的人总会给给人们一种感觉,那是从举止言谈中流露出来的。
开阔视野。书籍是向上的台阶和平台,是望远镜也是显微镜。因为书籍我们能够摆脱地域的限制,视野的狭隘,从而站的更高看的更广,看的更远,看的更深。要达到开阔视野,学习先进科技的目的,读书无疑是最为便捷,最为经济,最为高效的方法。
我们多读书,书就会和我们成为好朋友,让我们用脑想,用心记,在书中遨游吧!让我们在书里快乐享受书的幸福和快乐吧!
女人还是很感性的,明知的自己眼前的夫君确实是个花钱如流水的花花公子,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是也只不过随口调笑几句罢了。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下定决心嫁个他,也没指望他能有多大的出息和改变。清秋还是个好传统的那种女人。评论上很多是说靠钱追的,我真不这么认为。
不论每一个人如何富贵或者平凡,终其一生,能有幸遇见一个彼此真心喜欢的人,都应该真心感激上苍。
金燕西追清秋的真挚的那颗心,相信看过剧的都能真切感受。这也是大家不讨厌金燕西的原因。纵然他是花花公子,纨绔子弟,还有很多很多的缺点。
金燕西一生太顺了,没经过什么打击和磨砺。但实在太弱了。老父倒了就和白秀珠又藕断丝连,还打算抛妻弃子,同去德国。典型的狗屁寄生虫,一脸的出卖尊严,面目可憎。这就不仅仅是道德,完全是人品有问题了。
人生没有永远18岁,不需要谙世事的年纪。宝玉过了18岁,站起来的是曹雪芹,终其一生,何曾违心逢迎活着?!金燕西呢,又能成为谁呢?真是不好说。
如果能经此一事,降落凡间,踏踏实实做些事。也不枉曾经轻狂。当然了也可能成为一个浪荡的废物。
清秋是外柔内刚的女人。性格里的坚强和骨子里的自尊,至少可以保证无论碰到什么事情,也许很艰难,但是至少做到不可怜。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人敬重。
二人相处时间不够,三观存在很大差异。恋爱可以打满分,结婚真不一定合适。
暑假里为了完成论文看了许多专业书,同时在闲暇之余又两本薄薄的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玫瑰的名字注》是翁贝托埃科关于《玫瑰的名字》的创作谈。读者经常借各种机会向埃科提问。比如,为什么叫玫瑰的名字?为何选择在中世纪展开故事?迷宫是否有其原型?埃科饱受折磨,只好撰文解惑。
Umberto Eco翁贝托埃科(1932-)出生于意大利亚历山德里亚,博洛尼亚大学教授。
翁贝托埃科是享誉世界的意大利小说家、文学批评家、符号学家。他博学多才,游走于充满奇思妙想的小说世界与严肃的文学理论之间,创造了当今文学界的神话。迄今为止,他每创作一部小说,就立即成为欧美图书市场的超级畅销书。
埃科还是位积极的公共知识分子,他为多家报纸撰写专栏,透过日常小事进行社会批评。他在欧洲已成为知识和教养的象征,许多家庭都会收藏他的作品。
书很薄包括了:书名与含意,谈创作过程,中世纪,当然面具,作为宇宙学行为的小说,谁说,暗示忽略法,气韵,构建读者,侦探形而上,后现代,反讽,消遣,历史小说,结束语埃柯在《注》中承认,他那长达一百页看似枯燥无味的文字,其实是他用来以精心挑选读者的手段。多有趣的作者,为了他自己一本所谓谋杀一个修士的奇异念头而产生的小说,居然花费了这么长的时间去用这样复杂的背景构图,来为该书挑选合适的读者,怪不得,很多人在这里放弃了,而我也曾在这里放弃了。
《注》的作用,往往是注释一些平素绝大多数人不知道的秘密,而埃柯这本所谓回答读者提问的注,在我看来,颇有王顾左右而言他之嫌。因为,他在描述自己构思该书的时候,常常提到的是,他阅读中世纪书籍特别是编年史之后,引用在《玫瑰的名字》中的句子,反而被指为现代化的语句。正如我们现在欣赏绝大多数古典音乐的时候,是感觉古典的,但某些人的作品,却会让我们特别感觉到某些人的作品可以算着是现代作品。
掩卷之前,是埃柯的最后的一句话凶手正是我们自己,不觉莞尔,凶手是谁?其实在我看《玫瑰的名字》的时候,我就没觉得凶手多么重要,对我来说,重要的是埃柯构筑的那个虚拟的中世纪镜像和他在《注》里提到的宇宙学。
《阿根廷婆婆》讲的是涌泉光子是一个幸福的女孩,她有一个擅长石雕的爸爸和喜欢海豚的妈妈,
可是妈妈因病去世,爸爸当天随之消失了。坚强的光子执著地寻找爸爸的消息。半年后,光子来到了一幢充满异国风味的奇怪建筑物前,三层的小楼孤零零地矗立在大草原中央。敲开大门,迎接光子的是一个满头灰色乱发的怪婆婆,无厘头的热情拥抱让光子吓了一跳。阿根廷婆婆把光子请进小楼,好奇的光子被楼上叮叮当当的声音吸引,竟然在顶楼找到了正在为妈妈雕刻墓碑的爸爸。这个怪婆婆用她热情的拥抱、让人赞叹的舞蹈和无厘头的道理挽救了这对父女的感情,帮助他们找回了家和亲情的真谛。在探戈舞中,光子渐渐明白为什么爸爸会逃到这里,并对阿根廷婆婆如此着迷。隐居在阿根廷小楼,父亲开始在楼顶用彩色鹅卵石打造一幅曼陀罗的图形。他借此向美津子解释宇宙的奥秘。这个情节是小说的核心,背景知识基于宗教领域的曼陀罗的说法以及卡尔荣格基于曼陀罗而发展出来的现代心理治疗。作者在短短的小说中并没有交代清楚,以致父亲的行为有些突兀,想说明的问题对读者来说也就变得不是那么可被感知。吉本芭娜娜说,相较于宗教,她更多想写的是人留下的痕迹和人们对此的思考。父亲用石头做曼陀罗图形就类似于打造遗迹的活动,行为本身是劳作中的修行,也是自我疗愈的一个过程。
曼陀罗又叫坛城,是梵文Mandala的音译,Manda在梵语中是本质,精髓,la有具足的意思。曼陀罗图形在宗教行为中逐渐演绎成为一种复杂的图示,代表的是宗教上的宇宙观,很多唐卡绘制的就是这种图式。一个圆圈套一个圆圈,分别代表不同的界(书中父亲比作植物界,动物界,人界为其中一种),中心是主神。揭示宇宙万物有如圆一样无始无终,而中心则是宇宙能量聚集的区域。进入现代,荣格研究过曼陀罗后,认为曼陀罗图形隐藏着人类集体潜意识,是我们生活的现象世界和代表圆满境界的天人合一。荣格自己会在心绪纷乱的时候,去绘制曼陀罗。他认为观赏和绘制曼陀罗的行为,都可以给人们的身心带来积极的能量,抚平芫杂的情绪,让混乱失序的心灵归于平缓和稳定。人不可能永远和挚爱的人相聚在一起,无论多么美妙的事情都会成为过去,一如青春的流逝。相对而言,吉本芭娜娜的小说主人公经常是年纪轻轻就在经历这些事情,或者面临代替早逝的父母养育我长大祖母的去世,或者女孩因为恋人的死而失眠继而开始的晨跑,或者受放荡的父亲影响生活不稳定的女儿,吉本芭娜娜的编辑石原正康形容为低烧般的不幸,而吉本芭娜娜总是给他们的生活照进一束温暖的光,它不是来自某起幸运事件,而是让主人公积极地调整心态,因此小说带给读者带来一种安定的力量。
最近几天,我阅读了寓言大师伊索的寓言《狮子和老鼠》。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永恒的真理:好心得好报。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有一天,一头大狮子在太阳底下睡觉,一只小老鼠路过时把它惊醒了。狮子正张嘴吃它,小老鼠哭道:“哦,别吃我,请让我走吧,先生!也许有一天我会报答你的。”狮子在心里冷笑,小小的老鼠怎么可能帮自己呢?但它是一只好心肠的狮子,就把老鼠放走了。
故事的结尾是大家所熟悉的:狮子被一张网网住,无法脱身。这时,小老鼠跑了过来,用它尖锐的小牙齿咬断了网上的绳子,狮子就从网里挣脱出来,狮子和小老鼠成为了朋友。 这是一个好心得好报的故事,故事很古老,也很得人们喜爱。它告诉我们,同情不仅存在于富贵者的心中,贫贱者也可以拥有同情心。善良并不是一种脆弱的美德。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古巴的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老人与海》讲述了老渔夫圣地亚哥在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的情况下,出海三天三夜,终于捕到了一条大马林鱼,但在回港途中几次被鲨鱼袭击,使捕到的鱼只剩下头尾和脊骨。这是一曲英雄主义的赞歌。主人公老人圣地亚哥前八十四天没捕到一条鱼,认为“倒了血霉”,但他所追求的目的是绝不动摇的,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因此他在后面的三天里钓到大鱼。而独自与鲨鱼的搏斗更是十分艰难,这个老渔夫先用鱼叉扎鲨鱼,当鱼叉被鲨鱼拖走时,他又把刀绑在浆上扎,刀也被折断了,最后只能用短棍和舵把与鲨鱼搏斗。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终于战胜了凶猛的鲨鱼。我感到想要战胜强大的敌人,就必须要有毅力,并且像这位老人一样,善于使用身边的工具,运用智慧。即使失败了,也不要气馁,坚持就会胜利。
《美丽新世界》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一篇长篇文学著作,它描写的是一个未来的福特时代六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的全新的社会。《美丽新世界》与《1984》、《我们》共同被誉为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三部曲,是20世纪最具代表意义的反乌托邦文学著作之一,具有十分浓厚的哲学思辨精神和政治的意义。
在遥远的未来两千五百三十二年的人类社会所处的世界-美丽新世界。 它是一个世界性国家,它被称之为文明社会,当然在这个美丽新世界中也有一些蛮族保留区,这些区域是由一些印第安部落居住。 在这美丽新世界中,科学技术非常发达,人们的物质生活也十分的丰富,这里的人们分工明确、层次分明, 他们自一出生开始人生便被决定,通过智力生活,亦或通过体力生活皆由出身所定。在这个世外桃源里没有穷苦饥饿,没有灾难痛苦,没有疾病缠绕,没有朽迈折磨,这里奔放而又自由、刺激而令人充满了大块朵颐的享受之感。 这里没有诸多的限制,没有婚姻的约束,自然也就没有了家庭以及现实生活中的感情争斗,想来在这个世界中合该是人人相亲相爱,和睦共处。 这真是一个美丽新世界! 可这个世界真的那么美丽吗? 这真是一个令人幸福的新世界! 可生活在这个世界的人们真的幸福吗?
在这个美丽新世界里,几乎所有人都住在城市中,他们没有地域的差异, 没有文化的差异,没有民族的差异,没有人种的差异,他们说着同一种语言。但住在这个美丽的新世界的无限美好的城邦中的这些人们在他们还没有出生之前,就已被划分成阿尔法、贝塔、伽玛、德尔塔、厄普西隆五种种姓或社会阶层。在这五个姓氏代表的不同阶层中阿尔法和贝塔是最高级,也就是最优秀的等级,他们在繁育中心孵化成熟为胚胎之前就被妥善安置和保管, 他们享受这最高的待遇,以便将来培养成为各领导阶层任务和控制各个阶层的大人物,然而那些非阿尔法或贝塔的生命在发育变成一个胚胎之前就会被一种叫波坎诺夫斯基程序的方法实行尽最大可能的大规模的复制与重塑, 并且经过一系列残酷的竞争之后才能存活下来,听起来就像是中国武侠小说中训练暗夜杀手一般, 杀出一条血路才能活下来,这倒也是十分残忍了; 在这五个阶层中的伽马是普通阶层,他们不享受任何优厚的待遇但也不被看扁虐待,他们相当于平民;而在这五个阶层中的德尔塔和厄普西隆是最下等的两个阶层,他们在孵化时便注定了只能做普通的体力劳动的命运, 他们自愿或非自愿的成为了智力低下的一类人,所以也就没有了抱怨与 抗议,这一切都有利于上层的控制以及这个世界的规则的延续和秩序的稳定。 这一切听来那么有理有据,但将这规则仔细在脑海游荡几番,却又觉得它是那么的荒诞无理、可笑至极。 仔细想想,有哪个美丽新世界是如此的惨烈呢? 但这个世界便是如此。
这是一个美丽新世界,这是一个这样的世界: 因为我们的世界不像奥赛罗的世界。没有铁这一种材料你就造不出汽车-同样的道理,没有动荡而令人煎熬的的社会你就造不出人世间的悲剧。 今天的世界是安定的。人们很幸福,他们想要得到他们想要的,他们便能得到他们想要的东西,而他们永远也不会想要得到他们得不到的或不该。他们幸福,他们快乐,他们拥有安定的生活,他们不惧怕衰老也不惧怕死亡,他们幸运或极其不幸的无法感知生活的波澜壮阔和低沉抑郁,他们家人所带给他们的应有的所有的感知与感觉, 他们受到的制约使他们身不由己的实实在在行其所行当。 假使有什么事情不对劲了,还有索麻。 在这样一个病态社会里,恐怕是精神病人才是真的正常吧。 可悲吗? 可笑吗? 但这个世界中的人便乐在其中。 人们所有的世俗的欲望都被放大和满足,相应的需要付出同等的代价,那就是灵魂与自由。 在这个世界里,文明是绝对不需要高贵行为和英雄主义的,因为你是没有机会做出高贵的或英雄主义的行为, 这个世界的有效设定让你和颜悦色、中规中矩,你做的是你应该做的,而不是想做的。 即便是设定之内出了意外也就是你招架不了的麻烦和乱子,那还有解决一切痛苦的索麻。 你把他们消灭了,你把所有不愉快的东西都摧毁了,这一切听起来多么伟大。 实际上你不过是消灭摧毁了你自己。 就像这本书中所说:与对痛苦的过度抵偿相对比,真实的幸福当然看起来很卑鄙。 当然,稳定看起来也没有不稳定那么壮观。得偿所愿从来没有对抗苦难所具有的外表迷人,也没有抵挡诱惑或者被激情或猜忌打败显得栩栩如生。 幸福从来不豪华。
这个美丽新世界中的人们全都属于这个世界,他们服从于这个世界的规则。 而不服从于这个世界的异类会被这个世界抛弃、毁掉,就像约翰一样野人约翰是从蛮夷保留区来到新世界的,他充满无限的激情,他对新世界充满了无限的憧憬, 于是他来到了这个美丽的新世界, 但来到这个新世界后他却意外而又并非意外的发现这个新世界并不美丽, 这里没有爱情,没有家庭,没有对待感情的忠诚,没有支撑生命的信仰,也没有作为一个人类最起码该拥有的自由, 他不理解,不服气,不妥协,所以他抗争,他为了自由和信仰而四处游走、 抗争,但他换来的却只是这美丽新世界中的城里人的无尽嘲笑与指指点点, 他宁愿拥有生老病死的担忧与害怕,也不愿失去人性、信仰、自由。 他说: 我宁可不快乐,(本文来自于范-文-先-生-网)也不要那种虚伪、欺骗的快乐,他毅然决然选择离开安逸舒适的新世界,捍卫自己的人身自由, 然而,这个美丽的新世界怎会放过这个外来的叛徒,终于他被逼上了绝路。在印第安人村庄的外面惨淡月光照应的光秃秃的石塬平顶上,他完全而彻底孤独了。 月光下的岩石像漂白了的骷髅。 他受伤的地方很疼,伤口还在流血。 他抽泣,并非因为痛,而是因为孤独。他在悬崖边上背着月光坐下了。 他向下看看石塬漆黑的影子。他只要向前轻轻地挪动一步,再轻轻一跳,他把右手伸进寒冷而又惨淡的月亮的光晕里。手腕上的伤口还在向外流着鲜红的鲜血,几秒钟滴一滴。 一滴,一滴,又一滴。 明天,明天,还有明天
终于他找到了时间,死亡和上帝。 他,他是谁? 他就是野人约翰。 约翰在抗争中死去,在不屈中凋亡,但他的死并没有唤醒什么、改变什么,城市的人依旧享受着着他们物欲横流的生活,他们依旧没有信仰,没有自由,没有家庭,没有家人,没有爱情。 他们在这美丽新世界过着他们自认为美丽的生活。
美丽新世界啊! 这个世界真的美丽吗? 生活在美丽新世界的幸福的人们啊! 你们真的幸福吗? 野人约翰说: 可是我不想要舒适。我想要上帝,我想要诗歌,我想要真实的危险,我想要激情,我想要善良,我想要罪恶。 事实上,你是在要求不开心的权利。 那么很对,我就是要求不开心的权利。 更不用说丑陋,衰弱,衰老和死亡的权利; 得梅毒和癌症的权利; 忍饥挨饿的权利; 肮脏污秽的权利; 总是不断地担忧明天的灾难来临的权利; 得伤寒的权利; 被各种难言的痛苦所折磨的权利。 我要这一切。 那新世界的城里人又会说些写什么? 恐怕只有沉默。美丽的新世界,这是怎样的一个世界?新世界中的人们说这个世界美丽而又平等,而新世界中的野人和新世界外的人们都清楚而又深刻的知道:这一切都是虚无,这一切都充满了荒诞,虚无而荒诞的世界永远都不会在现实中出现亦或取代现实的世界,这的美丽并不美丽。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伯,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完全书,印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的只有两个字:忠、义。
忠,即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的凌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杀,这也是忠。在当今这个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能做到一个"忠"字,但是,却很少有人能够做到一个"义"字。
一个"义"字,包括了太多的内容。《水浒传》中一百零八好汉为兄弟,为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就只为了一个"义"字;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只为一个"义"字。由此可见,一个"义"字虽然只有三笔,有时却要用一个人的生命去写。在现实生活中,给人让座几乎谁都可以做得到,但救人于危难之中却不是谁都可以做到的。因为它需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是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要头一颗,要命一条的勇气!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没有这种惊心动魄的大事发生,但"义"字却渗透着我们的生活。对朋友讲义气,是小义。对素不相识的人或事物也用一种正义的眼光去看待,就是实际意义上的大义。我们中华民族,是一个大义的民族,当日本侵华,多少义气凛然的革命烈士,用他们的满腔热血,誓死不屈,才成就了今日蒸蒸日上的祖国。
《飘》是我最喜欢看的书之一,它是由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女士生平唯一的一本长篇小说。
故事发生在美国南北战争前后,佐治亚县塔拉庄园里的大小姐斯佳丽。奥哈拉是小说的女主人公。与体弱多病、多愁善感的《红楼梦》里面的主人公林黛玉完全不同,这位在塔拉红土地上成长起来的女人精力旺盛、大胆叛逆,她浑身上下都焕发出生命的活力。我喜欢斯佳丽,不仅因为她不矫情,更是因为她在塔拉庄园危在旦夕的时候,用她那娇嫩的双手和稚嫩的双肩撑起了整个庄园,帮助庄园渡过了难关。可是,一连串的打击接踵而来,先是母亲埃伦去世,接着父亲杰拉尔德去世,作文后来,与瑞特的第一个女儿波妮。巴特勒也因为跨栏时扭断脖子而不幸去世,这么一连串的打击并没有使斯佳丽整天沉浸在悲伤之中,因为她始终坚信着:明天又是新的一天!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一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我最欣赏的便是她这句“明天又是新的一天”。这种不轻易放弃、坚强、无惧无畏的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和借鉴的。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便会告诉自己: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慢慢合上书本,脑海里细细品味书中的场景,带给我的感觉依旧是那么坚定与执着。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会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一花一世界,一书一天地,经常陶醉在自己读书的世界里是一种快乐。读书,可以寻找一块洁净地的宿营地,能安置我们的灵魂,可以寻找一方明亮清澈的天空,让我们人生快乐地飞翔……
因为读书,你沉浸在书籍柔软的纸页里,那些文字就像密密地重重叠叠一刻不停地环绕着你飞舞的雪花,你带着无限的信任走进去。仿佛与世隔绝一般地感觉。随着书感动而感动,幸福而幸福,痛苦而痛苦,不知不觉一时满脸泪水,那是一种酣畅淋漓的痛快。
《灿烂千阳》以两个女人的`一生作为主线,讲述了在动乱中阿富汗人民的生活,更让我清晰地看到了生活在那里的女人的不能自主的悲惨命运。
莱拉是幸运的,从小在开明的父亲呵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随着房子被击中父母离去,她被希拉德救出,却又被希拉德设下的圈套误以为塔里克已经死去。她想逃跑,但意外发现自己有了塔里克的孩子,为了这个孩子她违心地嫁给了希拉德。但是经历了种.种磨难她最终得到了她想要的幸福生活,那就是与塔里克还有孩子们在一起。
玛丽雅姆作为一个“哈拉米”(私生子)从出生便注定了一生的不幸,从那么期盼父亲的到来到去找父亲结果被远嫁到遥远的地方,离开了家,母亲因为她的出走而自杀,希拉德是个残暴专横的人,常常毒打她,也打莱拉。曾经与母亲娜娜在房顶看月亮,在树下看落叶,在河边钓鱼的日子只能是美丽的回忆,快乐只属于过去。最终,她选择自己一人承受杀人的惩罚不肯与莱拉共同离去。
命运让莱拉与玛丽雅姆相识,并同在一屋檐下受着希拉德的非人折磨,从最初的敌视到后来的亲密如母女一般,莱拉在玛丽雅姆的帮助下(与希拉德对打中打死了他)脱离了苦海,而玛丽雅姆却被执行了死刑。但是玛丽雅姆在最后是平静淡然的离去,她在生命的最后几年得到了莱拉与莱拉孩子真心的爱,她用自己的最后力气帮助了她们,她觉得自己这么做是值得的。而当莱拉回到玛丽雅姆生活的小村庄,见到了玛丽雅姆生前喜爱的毛拉之孙,并打开了玛的父亲留给她的东西与信,莱拉哭了,玛丽雅姆的父亲扎里勒的忏悔与道歉来得太晚了,一切都成为了迟到的爱。
《灿烂千阳》引领着我用眼、用心去领略这个国家的风景、人物、事件,没有机会也不大可能走到更多地方的我,使得书发挥了它巨大的作用,使我这个井底之蛙能够读到并感受到那些未曾感受和经历过的体验。也许我还是不能更深刻的领会书中的内涵,还是无法想象那里的人们的生活状况,对一切仍只是停留在表面,只是肤浅的认知,但是,这已然为我打开了一扇窗,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与更纷繁复杂的命运。
初看《灿烂千阳》的名字,我错以为应该是轻松快乐的故事,当翻开书,一页页一字字地认真读过之后,便发现我真是大错特错了,虽然作者为这两个故事设置了还算不错的结局,但其中间的波折、痛苦、欺骗、暴力、水深火热却更让我记忆深刻。不知道灿烂的千阳是否能够最终照耀在他们身上,不知道风筝是否最终能够快乐地飘扬,只有祝福、只有祈盼。当经历了如此创伤的人们重新看见灿烂的太阳与舞动的风筝,那将是一幅更加美好与幸福的景象吧。
我读了《李鸿章传》颇有感触,不禁赞叹梁启超国学功底之深和文采之非凡。他客观而公允的评价以及中西对照的写法,使读者在了解李鸿章生平的同时,也使人对当时国民性和国人的劣根性有了初步了解。
作者一开始并未直接给李鸿章盖棺定论,而是要读者树立这样一个观念,那就是"其为非常之奸雄与为非常之豪杰姑勿论,而要之其位置行事,必非可以寻常庸人之眼之舌所得烛照而雌黄之者也。"我个人觉得这个是很有道理的,我们评价一个人并不能单纯的说他是好或者坏,而是应该站在他当时所处的历史环境所处的位置去看待这个人。以前在我对李有粗略认识的时候觉得他实在是卖国-贼一个,然而看了此书之后觉得李的内心是爱国的,其爱国主义精神在当时没几个人可以超越。虽然也知道李也有过错,但是李确实是可称为一代豪杰人物。
一开始李投奔于曾国藩门下,在围剿"义和团"战斗中其军事才能崭露头角,用兵谋定后动,料敌如神,还和曾等人一同建立了淮军和常胜军,且其品德气量也为人所道,故作者评论说:"按此亦李文忠之所以为文也,诏会剿而不欲分人功于垂成,及事定而不怀嫉妒于荐主,其德量有过人者焉。名下无虚,非苟焉已耳。"后来又写李兴办洋务,实乃为了救国图存而已。他所办的洋务,主要在军事和商务两方面。然最主要的还是军事,他创立北洋水师舰队,成为中国水军的主力。作者也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代表中国签订了《马关条约》就是李"兵事上之声誉终,而外交上之困难起。"从此李的外交生涯开始,然而这也是他人生的失败之处。后人多因此事而骂李之卖国,"李鸿章之外交术,在中国诚为第一流矣,而置之世界,则瞠乎其后也。"虽然李之外交确实不够英明,然而这实在是被-迫无奈之举,要知道"弱国无外交".试想当时中国之处境,李之举措实在是迫于无奈,后人也应该可以理解吧。晚年是李的投闲时代,在朝中没有居其要位,被派去治水,到了"义和团"起,李又被重用。实在是说明李在当时中国的重要性。最后作者客观地把李同许多历史名人相比较,李也是有长有短,说明作者治学严谨,也说明李虽为当时英雄,也有缺点。从中我们可以更加客观的看待李,看待历史。
我对于李的评价是功过参半,但是我还是十分佩服他的。他尽力维护中国的利益,洋务图强,然而无法改变中国落后的现实。对于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他曾据理力争,然而无奈国家羸弱,不得不接受屈辱的要求。他图有一腔爱国热情,但是当时的中国实在是无药可救了,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做到像李这样吧,当时国民的愚昧麻木,实在是让人心寒。即使有人想救你出去,你却安于现状不愿改变现状,这实在是叫人悲哀。李就是那个想救国的人,然而黑暗的社会终究不能让他实现心中的抱负。
但是为了追求自己的理想而努力奋斗终究是好事,为了国家的强大而拼搏也是让人敬佩的情操,因此不管怎样我还是敬重李的,至少我们也应该向他一样树立自己的理想并且为之奋斗。
生如夏花,与我而言,并不陌生,第一次接触“生如夏花”这美丽的辞藻,源自一首朴树演唱的歌曲,名字就叫《生如夏花》,很喜欢听,喜欢歌曲之意境,喜欢歌词之凄美,那时自己对生如夏花的理解,是伤感沧桑的,是一种文字很难传达的感受,光影朦胧的诗情画意,诗歌带来的那种清正淡雅,不难发现其中弥漫的“经意之极,若不经意”的意味。公司组织读书月活动,看到了一本戈尔泰的诗集《生如夏花,死如秋叶》,甚是喜欢,借来闲暇之余阅读,读后方发现自己当初的理解是浅薄片面的,也正是这本书,使我理解了生命的真谛。
生如夏花之灿烂,死如秋叶之静美。泰戈尔的文字,沉凝,淳朴与华美之间透露出一种超脱世俗的哲理与超然感,生活中有许许多多的事情让我们忧愁,悲伤与怅然,总在不经意间失去那份绚烂的心情,同时也失去了灿烂的人生,渐渐地长大后,岁月一波一波如流水的冲刷,使许多人的努力与热情都被封存在了内心的最深处,取之而代的则是看雨时摆脱不了的惆怅,冬天时油然而生的苦涩与酸楚,但是泰戈尔却捕捉了事物的另一面,从美好的方面对待生与死,不单只有看雨的惆怅,更多的是雨中的盛开的小花,生机勃勃的小草,以及仿佛世界都变成了一幅水墨画,优雅美丽,洗净心中的污浊与凄凉;冬天也不单只是一年的结尾,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这一年的留恋与收获,所有都在这一刻尽显姿态,刹那芳华。生活也是如此,从不同的角度看待、思考问题,得到的结果也不同,如果学会宽容与发现,就能够捡起身边随处可见的快乐与幸福,如果学会努力与付出,就能够得到生活的硕果累累与收获,我们不妨将生如夏花之灿烂,亲情、成果、友谊……都是我们所眷恋的,一生漫长而又短暂,我们要时时刻刻珍惜那些曾经陪伴过,帮助过我们的人,这份情感与成果,都是幸福与绚烂,这难道不是“生如夏花之灿烂”吗?而当自己已经历过许多幸福,得到了许多收获,那么也可以将死变的淡然,如秋叶之静美。
我们生活在物欲横流的经济社会年代,往往只求得虚空,失去了人生真正的目标。被誉于万物之灵的人得有雄视万物之智慧,那丰肌清骨的傲然与生俱来,我们本不该为无聊欲望,熄灭那生命明亮的灯,生活本来是丰富多彩,里面的善良和美德足以沉醉在心,很多感怀至深的事也叫人赞美和怀想;人当活得有尊严,有理想,应该过的如夏花之绚烂,有声有彩的生活,在这过程里,我们只有付出和贡献;而并不是为了醉生梦死的享乐,贪婪地去索取。当那时到了生命的尽头,也会毫无愧疚地悄然离去,带着那种优雅的静美,将一股清气留在人间。生命给于人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生活要过的自由和坦然,也要过的有品质和有质量,还要把那种美播撒于人间。这就是生如夏花,死如秋叶给我们所思考的真谛。
般若波罗蜜,尽快尽早,生命美如夏花死如秋叶,还在乎拥有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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